武汉安宇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宇公司”)为规范国有资产处置,优化资产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城投集团关于本次公车处置的备案同意文件,结合公司2025年第一次董事会决议、2025年度资产处置计划安排,现对三台自用公车进行公开出售,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售车辆基本情况
本次公开出售的三台公车均为安宇公司合法持有固定资产,权属清晰无争议,无抵押、质押、担保等权利限制,具体信息如下。
车辆牌号:鄂AAY037,车辆类型:海马小轿车,购置时间:2013年8月,已行驶里程:23万公里,账面原值:10.83万元,账面净值:0万元,评估净值:0.78万元;
车辆牌号:鄂AAY462,车辆类型:海马小轿车,购置时间:2014年10月,已行驶里程:16万公里,账面原值:10.95万元,账面净值:0万元,评估净值:0.81万元;
车辆牌号:鄂AAY495,车辆类型:海马小轿车,购置时间:2015年7月,已行驶里程:17万公里,账面原值:10.95万元,账面净值:0万元,评估净值:0.86万元。
本次出售车辆评估工作由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完成,出具《武汉飞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拟处置车辆市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25]第1206号),该评估结果已按规定完成备案,有效期至2026年3月30日。
二、意向方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需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履约能力,能够按本公告约定足额、按时支付购车款项;
认同车辆现状及本次交易所有约定,自愿承担车辆交易、交付及后续使用过程中的全部风险,无任何附加异议。
三、交易相关要求
现状交易原则:本次车辆出售以现场实际状况为准,安宇公司已如实披露车辆瑕疵、年检及保险相关情况。意向方需自行前往指定地点现场查验车辆,充分了解车辆实际状况及潜在风险,一经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认可车辆全部现状,成交后不得因车辆状况、年检、保险等问题提出退款、减价或其他异议。
报价竞价要求:本次出售以评估净值为底价,意向方报价不得低于该底价。安宇公司将根据报价情况,确定报价最高者为受让方;若出现多家意向方报价相同且为最高的情况,将组织二次竞价,二次竞价底价为原最高报价,最终以二次竞价最高者确定受让方。
款项支付与交付:受让方确定后,需在3个工作日内与安宇公司签订正式《车辆转让协议》,并在协议约定时间内将全部购车款项一次性足额支付至安宇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安宇公司在确认收到全款后,办理车辆交付手续,交付内容包括车辆本体及相关权属资料,车辆交付后的保管、使用、安全等一切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过户相关约定:车辆交付后,由受让方自行办理产权过户、年检补办、保险购买等全部手续,过户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工本费,以及后续车辆维修、年检、保险等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全额承担。安宇公司仅在职责范围内配合提供过户所需的企业相关权属资料,因车辆现状导致的过户、年检等问题,均由受让方自行解决。
四、现场查验及报名事宜
现场查验时间:2026年3月24日—2026年3月26日的9:00-17:00;
现场查验地点:武汉江汉区台北路220-11号(安宇公司指定车辆停放地点);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24日—2026年3月26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资料:
(1)企业报名:需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自然人报名: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方式:意向方需携带上述资料至安宇公司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武汉市江汉区北湖正街26号1-8层13号-1;
联系人及电话:孟祥康17762512152。
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2026年3月24日—2026年3月26日止。
六、其他事项
本次车辆公开出售的最终解释权归武汉安宇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意向方应遵守公平、公正的竞价原则,若存在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违规竞价等行为,安宇公司有权取消其参与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意向方自行承担;
本次交易不接受口头报价,所有报价均需以安宇公司指定书面形式提交,具体报价规则另行告知。
特此公告。
武汉安宇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4日


